公共资源网 |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今天是: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联系我们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综合信息 - 办事指南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流程
发布时间:2023.02.1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一、项目进场前相关流程

1.转让方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项目处置(转让)申请。

2.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批复或经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复。

3.转让方委托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4.转让方填写资产转让登记表,并提供申请文件、批复文件、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及其资产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

5.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转让方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

6.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定项目转让交易方式(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并立项。

7.转让方与中介机构签订转让委托协议。

二、项目进场后相关流程

1.项目受理

1.1项目转入交易中心进行受理登记。

1.2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对进场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核,对手续齐全的项目予以确认通过,对手续不全或有明显错误的项目,应退回转让方,并及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完善的内容。

2.信息发布

2.1 中介机构编制转让公告、竞买须知、竞买合同等转让资料并经产权交易股审核。

2.2中介机构预约场地。

2.3中介机构将交易公告、竞买须知、标的清单等相关资料交由交易中心信息发布负责人审核后在县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网站以及其他媒介同时发布。

3.组织报名

3.1竞买人在报名前按要求将竞买保证金转入公告上指定的银行账户。

3.2竞买人在报名有效期内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并签订《竞买合同》。

4.组织交易

4.1由中介机构依法在预约场地组织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等交易活动,竞买人应按时参加,不得中途退场。确定买受人后,应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4.2中介机构应协助转让方向买受人移交标的。

5.公示交易结果

中介机构应在交易会结束后及时通过中心网站发布交易结果公告。

6.保证金退还

6.1竞买不中者保证金将于交易会结束后由原账号全额无息退还。

6.2买受人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及标的移交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若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放弃成交的,该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7.资料归档

交易完成后,由中介机构整理项目交易资料,并装订成册,产权交易股审核后归档。


 
 
友情链接
主办单位: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baxggzyjyzx.cn   2006-2024  版权所有
地址(ADD):河南省博爱县团结路南段    联系电话(TEL):0391-8623196   传真(FAX):0391-8623196
E-MAIL:baxggzyjyzx@163.com   备案号:豫ICP备2021002334号-1   版权所有:博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快速导航